2024年,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原则,实行“申请-考核制”。为切实有效地落实本项招生机制,结合教育部、我校相关规定及学院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硕博连读类招生工作。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报名须知等以及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考生的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3)具有与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同时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6.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 ≥497;
(2)CET-6 ≥426;
(3)IELTS ≥6.0;
(4)TOEFL ≥85;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英文SCI或SSCI或EI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8.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1)
9.硕博连读考生须为我校具有硕博连读资格的在读优秀硕士生。
10.推荐免试直接攻博考生须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及要求。2024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12.定向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院招生计划数的10%。
二、报名安排
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两个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1.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
2.纸质申请材料寄送
(1)寄送至学校研招办的材料:考生请留意查看《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报考材料”部分。如有涉及少民计划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情况的考生须按要求寄送材料至学校研招办。
(2)寄送至本院系的材料:
考生请在2023年12月28日(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前将申请材料(用长尾夹装订)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到南京市鼓楼区平仓巷5号 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行政楼109研究生招生,邮政编码:210008,联系电话:025-83597501,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工程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不论能否进入复试,所有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包括:
①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一份(从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最后一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② 往届生的硕士毕业证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③ 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④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一份,以及论文收录引用检索证明报告。
⑤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⑥ 同等学力申请者,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含独著或合著)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⑦ 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本人硕士期间指导教师推荐信。
⑧ 已获硕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⑨ 申请者自我评价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⑩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考核科目和考核方式
1.资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及复试。
2.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由五名不同研究方向的教师组成,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同时结合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审核小组按照学术经历(10%)、外语水平(10%)、发表成果(20%)、研究计划(20%)、导师意向(40%)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其中,各项评分(总分100分)建议为:
(1)学术经历(满分10分):
考生本硕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的关联程度,以及参与课题研究情况、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培训、学术会议的参与、境外交流情况等;
(2)外语水平(满分10分):
在满足申请条件所提出的外语水平基础上,参考获得各类语言考试证书的考试分数、等级等;
(3)发表成果(满分20分):
针对考生所提供的三份代表成果(已录用或已发表)计分;此项可累计,总分不超过20分,且所有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计分,其余顺序作者按30%计分。
说明:应届生如无已发表论文,可依据其提交的毕业论文初稿或已